9月29日,新能源公司制度委員會召開2022年第2次會議,聽取近階段制度建設整體情況,審議通過了綜合類、黨建類、財務類、證券類、法律類等制度。制度委員會主任潘孝凱主持會議,制度委員會委員參加本次會議。
針對做好下一階段制度建設工作,會議提出四點工作要求,一是要加強制度建設工作,以合規管理強化年為引領,在制度建設和執行上下“真”功夫,切實做到高度重視、全過程管控。二是要加強制度建設計劃性,通過強化計劃實施的針對性、準確性、程序性,滿足新能源公司各項工作需要。三是要嚴格制度審核流程,做好合法性、合規性、風險內控審核,做到各環節嚴格把關。四是要加強制度宣貫工作,把“紙面上”的制度轉化為“執行中”的制度,定期召開制度宣講會,開展制度培訓等。
下一步,新能源公司制度管理委員會將繼續履行職責,進一步提高制度管理水平,做到依法依規經營,為推動新能源公司高質量發展,推進“二次創業”走深走實夯實基礎。